很抱歉!這篇文章無法回收…

聽過『覆水難收』這句話吧?

水有這樣的特性,
一旦潑出去,便無法『Undo』

事實上,『文字』本身也有同樣的特性!
一旦你公布(公開)了你的文字,
即便你事後按下刪除,但是文字的影響力還是無法回收

這兩天,幾個旅居國外的朋友告訴我,
她們不再 blog 任何事了!
因為有幾個同事為了 blog 的內容而被開除了!
據說還有一些人因為 blog 的關係,
和至親好友翻臉…

有這麼嚴重嗎?我不禁好奇:
是洩漏公司機密嗎?是批判公司政策嗎?還是…
她們是寫了什麼被公司開除?
又是寫了什麼讓至親好友反目?

朋友告訴我那些被開除的人,
他們在 blog 上『臭罵』她們的客戶!
而且是血淋淋的由頭罵到腳…
雖然都沒有『指名道姓』,
但是那些被羞辱的客戶們還是知道了!
客戶把怒火燒向公司,
等到公司做出開除的裁決後,
已經少了好幾個客戶了!

據說,雖然那些『罵客戶』的 blog 已經刪除,
但是被罵的客戶們依然可以在 Google(頁庫存檔) 上找到,
已經幾個月了,
那些被開除的人,還沒找到新工作…
因為每次面試完後沒多久,
負責面試的經理人都會拿著一份從 Google 印出來的頁庫存檔
忍著笑,對那些人說:我真的很遺憾…不過我們不敢用你…

而和至親好友反目的 bloggers,
則是在網誌裡寫了很多朋友的『隱私』…
特別是以『我告訴你,你不可以告訴別人喔…』為開場白的秘密,
都出現在她們的 blog 裡面…

我也忍不住笑著…

朋友跟我嚷著:
這是我的 blog,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!如果還有限制,
那麼不如不寫了!

想想也對!
當你自己擁有一個專屬的獨立媒體以後,
的確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!
誰也管不了你…
但是同樣的,
你也管不了別人不是嗎?

法國電影新潮的代表之一 尚盧‧高達(Jean-Luc Godard)
曾在一次訪問中提到,
他期許他的電影猶如槍砲一樣的力量…
他用他的電影進行一場革命
在今天看來(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一個獨立媒體),
這個理念就顯的有些可怕了!

當然,
從上述的 blog 故事,
談起『媒體責任』是有點太沈重了!
談起『自由的相對論』也顯得過於教條,
雖然那是我們遲早得面臨的學習。

我想談的是,
如果你無法回收你的文章,
那麼,
是不是在敲下鍵盤或按下『存檔發佈』的按鈕之前…
好好想想,我的文字是不是越界了?
或者,我的文字,該有的界線在哪裡呢?
因為不管我們自覺如何,
文字一旦公布出去,都會有一定的影響

是時候為自己的寫作,設定一個範圍,一個界線了!
一個不會讓自己窒息的界線
一個不會讓自己後悔的界線
一個可以讓自己坦承的界線
一個可以讓自己隱匿的界線

有些事情是應該『橫眉冷對千夫指』
有些事情是應該靜靜的躺在上了鎖的日記本裡(或者是腦袋裡)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