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誓言

老實說,公證完後一領到結婚證書,
我就已經把『結婚誓言』給忘的一乾二淨了!
誰還記得結婚的時候,在公證人面前許諾的誓言呢?
我甚至不記得曾經有過『結婚誓言』這流程。

老婆忿忿的瞪著我說:肯定是有結婚誓言這部分的,你根本沒專心…
再問她那誓詞的內容呢?
從老婆顧左右和嘔罵我的程度看來,她也不記得了!

或許跟好萊塢電影演的一樣吧!
公證人說:
“你願意娶/嫁給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
“你仍然願意與他一起,至死不渝嗎?”

嗯?…
“你願意娶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
“你仍然願意與他一起,至死不渝嗎?”
………
……

這壓力太大了吧?
如果那天真的有專心認真的聽公證人念這段承諾…
或許當時會有不同的結局…

不過結婚都七年了,所謂『逝者已矣來者可追』
既然答應了,也就認了。
但是對『結婚誓詞』這回事,
我還是有點忿忿不平,老覺得被騙了!
這根本是一個陰謀,
故意把結婚的流程弄得人仰馬翻,
就是要讓人無法專心聽公證人在講什麼…
悶著頭唏哩呼涂的就點頭、鞠躬、拍手,接著領證書…上車趕飯店…

大家肯定是都沒專心聽這個『誓詞』的,
不然怎麼每年都有一大堆不分男、女的朋友們到法院去訴請離婚,
相互指責對方『無法』履行夫妻義務,讓法院去評評理。

『無法履行義務』?什麼意思?
好比說『無法行房』、『對方失蹤了』、『酗酒吸毒』等等…

那怪了呀!大家不是都說好了,
“你願意嫁給他,即便他遭遇不幸、深罹重病、貧窮潦倒…”的嗎?
那麼無法行房不是一種病嗎?男女皆然的呀!(記住喔!威而剛是處方籤)
那麼因為『貧窮潦倒』,然後自我放逐,導致失蹤數年,又不行了?…
那麼『不幸』結交了壞朋友,『不幸』染上了惡習、酗酒嗑藥,這不算數嗎?…
這擺明了說話不算話!騙人精!

若是『結婚誓言』真有其約束力,
是一個成熟的人生中,最重要的一項承諾
那麼『結婚誓詞』應該根據『離婚因素統計排行榜』改一改才對,
根據統計,
導致離婚的導火線冠軍得主是『家庭瑣事』,
而家庭瑣事中,最讓女人受不了的其實是『上廁所不掀馬桶蓋』…

過沒幾天,就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了!
我決定這次要好好的,頭腦清晰的,
拉著老婆再問一次結婚誓詞:
『你願意繼續跟我一起,就算我…
“每次上廁所都懶得掀馬桶蓋?”
“每次都讓你在充滿煙味的早晨起床?”
“每次都讓你在充滿煙味的夜裡入眠?”
“每次換衛生紙都隨手丟在浴室門口,不裝進美美的盒子裡?”
“每次都堅守『你主外,我主內』的原則,不敢跟鄰居講話?”
“每次心情不好就發呆看DVD,不跟你講話?”
“每次看到蟑螂之類會飛的可怕昆蟲,都躲的比你快?”
“每次做錯事情,都會搬出物理學或心理學的大道理來掩飾?”
“每次看到你的朋友,只會傻笑點頭,半點交際都不會?”
“每次都因故推託,從不陪你逛街?”
“每次都………
“每次……
“每…』

原來我是這麼糟糕的人呀?
還是不問了!不問了。